一、捐赠范围
凡是内容和形式与宜宾县有关的文献,都视为宜宾县地方文献,不论出版年代与文献类型,均可捐赠。具体范围包括:
1、内容上反映安徽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人物生平等方面内容的文献。
2、宜宾县本土著作及其研究资料。
3、捐赠文献种类:各种类型的出版物,原则上都属于征集的范围。具体包括有关上述内容的书籍、报纸、期刊、内部出版物、文件汇编、学术论文、科技报告、会刊、校刊、典籍、志书、族谱、碑文、剧本、乐谱、歌册、笔记、手稿、图片、照片、书画作品、音像制品等。
二、捐赠原则
本着捐赠者自愿,无偿捐赠为主,对学术性强、成本较高的文献可兼顾捐赠者经济利益的原则,协商解决。
三、捐赠工作流程
1.办公室:负责捐赠图书的电话接听、记录、接待捐赠人。
2.采编室:负责对所捐图书的甄选,为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入库、编目、上架,处理未入藏图书。
四、馆方权益
1.所有捐赠文献,我馆一经接受,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对于未入藏捐赠图书黄山市图书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宜宾县图书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即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和今后对已入藏的文献进行剔除;
4.对于受赠品,宜宾县图书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入藏标准决定收藏、保管和技术加工的方式。
附则:
1.对于捐赠文献宜宾县图书馆原则上不上门收取,不举行捐赠仪式。
2.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文献捐赠,特殊文献捐赠则不完全适用于本办法。